机关编制

海南省启动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王成诚时间: 2015-12-09

为适应“多规合一”改革试点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服务好全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海南省编委全体会议研究决定,重新修订海南省政府部门“三定”规定。

海南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5个、4个部门管理机构、1个办事机构。除省规划委员会为新设部门尚未制定“三定”规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本轮机构改革中已调整“三定”规定外,其余31个工作部门、4个部门管理机构和1个办事机构均纳入修订范围。

目前,大多数省政府工作部门的“三定”规定为2009年制定,已无法满足新的发展形势。这次修订工作将衔接省“十三五”规划、国务院部门职责调整、政府权责清单及控编减编工作,全面调整优化政府部门职责体系,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规范政府部门的职能,基本解决政府部门间职责交叉重叠问题。同时,进一步优化各职能部门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职能弱化、任务大幅减少的内设机构,综合设置非业务机构,内设机构和编制数原则上只减不增。

(海南省编办机关编制处  王成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