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建设
省委编办认真实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省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政策精神,着眼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依法履职水平,认真实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遵循法治建设规律和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特点,做好服务保障,较好地发挥了这支队伍的职责作用。
一、保障学习充电。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以兼任的形式担任,平时履职以所在处室工作为主,工作重心偏向机关业务,在法律专业继续学习上面临较大的工学矛盾。对此,办机关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培训,为他们学习充电提供保障。一是组织参加省司法部门定期举办的公职律师培训班,巩固强化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监督等知识,明确自贸港建设中公职律师的角色定位与服务路径。二是组织参加法宣在线学习,落实好年度学时任务,以更高的要求带头提升依法从政意识,紧跟最新的法律热点、前沿理论,及时更新储备、武装头脑。三是组织收看网络法庭庭审活动,聚焦社会影响力较大、公众关注度较高、经典的案件,从法庭抗辩实战的角度强化实操技能。
二、发挥职责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律专业方面的特长,为部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保驾护航。在起草、论证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时,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加,认真听取其法律意见。在参与项目合作,承办会议、培训活动,采购设备、器材时,需要起草重要合同文件的,需经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审核。在讨论、决定重大改革、重要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前,根据需要,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调查办理等工作时,指派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结合国家宪法日等时机,邀请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一定范围作专题法律讲座,普及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和法律知识等内容,带动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尊法、守法。
三、严格日常管理。落实考核机制,把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发挥好“指挥棒”作用,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管理和干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个人信息的维护和报送,配合省司法厅做好信息填报工作,协力提升司法队伍信息化管理水平。严肃纪律要求,明令禁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得利用职务身份谋取不当利益,增强廉洁意识,坚守廉洁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