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

省委编办高质量完成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任务

来源: 事业编制处  作者:赵成刚时间: 2024-02-01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及海南省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省委编办立足机构编制部门职责,聚焦主责主业,落实责任分工,积极协同发改、人社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吃透改革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海南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认真学习,领会改革核心要义,把好改革方向。

二是确定改革对象,明确改革方式。对照国家和海南省改革要求,对拟列入改革范围的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了解机构编制运行、人员资产等情况,最终将18个事业单位列入改革范围,明确了撤销、保留、移出改革清单、转型等4种改革方式。同时,紧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方向,研究提出培训疗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原则和政策口径,作为改革配套政策。

三是积极稳妥实施,推进改革落地。根据省委编委工作规则和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分两批次对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省旅游教育培训中心等18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其中:撤销单位9个、整合设置单位4个、调整优化职责和编制的单位5个。在推进培训疗养机构改革过程中,同步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通过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创新经营机制,助推我省健康养老产业上新台阶,促进我省新型服务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事业编制处  赵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