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海南省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 杨擎时间: 2020-07-09

海南省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

 

机构编制工作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建立编制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明确要求。海南省委编办积极探索按照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将闲置的编制资源统筹利用,实现跨区域、跨系统、跨层级调剂使用,有效地缓解了编制资源使用不均衡的难题实现了全省“一盘棋”,最大程度发挥编制资源整体效益

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管理办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下简称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以下简称中央12号文件)中明确“支持海南按照实际需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如何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全国尚在研究阶段,无具体的政策做法,各省市也无成熟的经验可借鉴。海南省委编办组建课题组,开展“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课题研究,梳理出《全省编制管理存在问题清单》发现海南省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结构性紧缺,存在空编和超编并存,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编制使用存在壁垒,各类编制资源不均衡等问题。在研究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分析海南省编制使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撰写了《海南省各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思考》课题研究报告,为起草制订规范性文件提供思路和理论参考。

2019年3月,在充分征求意见和评估论证的基础上,经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管理办法》(琼编〔2019〕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省委编委文件印发实施。该《管理办法》共17条,其中14条涉及下放管理权限和创新管理方式,主要围绕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政法系统内)跨层级、跨地区和跨部门统筹调剂使用,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取消事业编制专项管理,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提高事业编制使用效益以及简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权限。《管理办法》在不增加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突破了区域之间、系统之间、层级之间调剂使用编制的限制,实现了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是原创性制度创新,是全国第一个统筹使用编制资源的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的制度成果。

二、加大编制统筹力度,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跨层级、跨系统统筹使用各类编制,充实基层力量。一是省、市、县(县级市、市属区)可自上而下调剂使用行政编制;二是省直各部门(单位)可将本部门(单位)的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调剂给市、县相应部门使用;三是省、市、县(县级市、市属区)根据本级行政编制使用情况,可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之间相互调剂使用行政编制;四是政法系统内可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调剂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以来,海南省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编制3911名:从原工商、质监等垂管系统中调剂3819名行政编制下沉市县,保障市县设立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巡察等机构需要,确保及时跟进监管力量;三亚市自上而下调剂使用行政编制68名,有效缓解了四个市辖区行政编制紧缺的困境。各市县同级跨系统调剂使用行政编制34名、事业编制120名。

(二)跨领域统筹使用事业编制,保障重点领域发展。一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在事业编制总量内可跨领域、跨行业调剂使用,服务保障重点行业、领域,以满足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的实际需要。二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等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将自筹经费事业编制转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新设机构不再使用自筹经费事业编制,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以来,海南省将325名自筹经费事业编制转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指导市县在编制总量内,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充分发挥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盘活事业编制空编580名,跨部门、跨领域调剂事业编制324名,服务保障重点行业、领域。

(三)下放管理权限,保障民生领域发展。一是各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只核定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分别由教育、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调剂使用。二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不再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岗位结构,只核定事业单位的编制数及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配置比例按相关部门规定标准执行。三是对国内知名高校、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与海南省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海南合作举办的分支机构,符合法定条件的,简化法人登记程序并给予快速办理,机构编制部门不核定事业编制,不明确机构规格。《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以来,海南省将6.4万事业编制下放教育、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调剂使用,在县域内中小学实行“县管校聘”,在基层医疗卫生领域实行“县属乡用”“乡属村用”,促进中小学教师和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流动,充分发挥编制使用效益。国内知名高校、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在海南合作举办分支机构,简化事业法人登记程序设立登记20家。

三、统筹编制保障高层次人才引进,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符合条件的相关部门可根据本年度预计退休实际人数向本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预占编申请,启动公开招聘或人员调动程序,待办结退休手续后,及时办理新进人员入编手续,保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引进人才。指导市县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空编引进优秀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专业技术人才,对满编或超编且确需引进的人才采取先进后出的方式解决,为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提供人才保障。《管理办法》印发实施以来,结合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度退休、调出等计划减员情况,核增180名过渡编制,用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办理入编手续,保障该校引进人才需求。2020年以来,海南省统筹使用编制用于党政机关引进紧缺人才144名,高校、医院、科研等机构引进人才共590名,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826名。

 

(海南省委编办事业编制处  杨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