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

海口市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海口市委编办时间: 2020-12-04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机构改革部署,海口市制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落实“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要求,明确以市、区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中至市、区两级政府办理(除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以外),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

机构编制部门在机构编制资源上给予保障,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市公安局等3个部门6名编制和专业工作人员划转到市司法局,并重新调整优化市司法局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的内设机构。

自实施集中行政复议工作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已办理交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集中移交的20余件复议案件。海口市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政府公信力有效提升,行政复议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主要体现在:一是更方便群众,一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只需要向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二是统一办案标准,避免了原先不同部门作为复议机关办案标准不同、尺度不一的情况。三是提高办案质量,改革后复议案件统一由具备复议资格的复议人员办理,有效解决原先各部门缺少法律专业人员造成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

(海口市委编办 供稿)